
发布时间:2024-09-18 08:53:36
【内容提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年度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发布时间:2024-09-18 08:51:56
【内容提要】: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自2024年6月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实行免费学习

发布时间:2024-09-14 09:17:35
【内容提要】:在我县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各类用人主体中从事环境保护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人员

发布时间:2024-09-14 09:15:28
【内容提要】: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产权等专业技术工作

发布时间:2024-09-14 09:13:33
【内容提要】: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计入失信人员黑名单,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并视情节追究用人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发布时间:2024-09-14 09:11:32
【内容提要】:从事水利电力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在职人员,通过与其建立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泸单位)推荐后,在我市申报2024年度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初级

发布时间:2024-09-14 09:08:48
【内容提要】:凡在我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

发布时间:2024-09-14 09:06:47
【内容提要】:全区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教师发展中心、少年宫等)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发布时间:2024-09-14 09:04:04
【内容提要】:凡在我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

发布时间:2024-09-14 09:02:09
【内容提要】:申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获奖情况等材料,必须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

发布时间:2024-09-14 08:59:50
【内容提要】:区属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由职业者

发布时间:2024-09-14 08:53:10
【内容提要】:我县交通运输行业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