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8 09:08:36 阅读量:716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相关开发区人社部门(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职改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西安市艺术、图书资料和群众文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市各级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图书资料和群众文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申报。
今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和已退休人员以及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同时。申报人员要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二)专业岗位条件及年度考核条件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与空缺岗位数按1:1的比例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
(三)学历、资历、业绩及论文评价标准
艺术系列按照《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0号)执行;图书资料系列按照《关于深化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3〕8号)执行;群众文化系列按照《陕西省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陕职改办字〔2013〕45号)执行,以上文件均可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http://whhlyt.shaanxi.gov.cn/查询。
(四) 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的情形
1.近5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3.提供弄虚作假申报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任职年限条件在规定任职年限条件基础上延迟3年申报。
5.其他相关情况。
(五) 继续教育条件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80小时(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具体参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227号)执行,申报时需提交近4年的继续教育学习记录材料。工作年限未满4年的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
(六)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非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到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岗位,须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新从事专业职称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职称资格转换人员须通过系统报名参加评审。
(七)评审政策倾斜
蓝田县、周至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执行。
三、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
参评人员向所属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互联网登录网址为:http://1.85.55.147:7221/zcsb),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取得初级职称后获得),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工作单位。
(二)单位审核公示
1.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所属区县人社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
2.各区县、西咸新区、各相关开发区人社部门(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职改部门)及市文旅局直属各单位登录“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按系列分别上传至西安市艺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西安市图书资料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西安市群众文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相关开发区人社部门(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职改部门)及市文旅局直属各单位审核汇总结束后,须通过系统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后,生成JPG格式文件,分别上传至西安市艺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西安市图书资料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西安市群众文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各区县、西咸新区、各相关开发区人社部门(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职改部门)还须出具本单位系统委托推荐评审函,加盖公章生成JPG格式文件,分别上传至西安市艺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西安市图书资料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西安市群众文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通过系统导出的《职称申报汇总表》及本单位委托评审函原件交至市文旅局组织人事处。
(三)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有关要求
(一)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见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参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评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艺术、图书资料和群众文化系列中级职称电子化评审填报说明要求制作和上传。
(三)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未脱密材料不予受理认可。
(四)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参评人员申报时间截止2024年10月15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相关开发区人社部门(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职改部门)及市文旅局直属各单位审核、信息上传时间截止2024年10月25日。
(五)各区县、西咸新区、各相关开发区人社部门(职改部门),市级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职改部门)及市文旅局直属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市文旅局组织人事处,各单位要做好各下属单位及申报人员的政策解答工作。
联系人:满萍 86788200 王曦莹18220852652
地址:西安市人民政府2号楼90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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