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07-30 09:39:33
【内容提要】:申报人员必须在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中从事规划、勘察、设计、咨询审查、建设管理、工程施工、运营养护、科研等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2024-07-30 09:37:15
【内容提要】: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发布时间:2024-07-30 09:32:56
【内容提要】: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等8个职称系列和我省统一“以考代评”的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

发布时间:2024-07-30 09:30:05
【内容提要】:对伪造、编造证件、证明材料,提交虚假业绩材料,任现职期间,曾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而受到处分或有违法违纪行为仍在处理、处罚、处分阶段

发布时间:2024-07-30 09:24:19
【内容提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发布时间:2024-07-30 09:21:47
【内容提要】: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省技工院校教师正、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7-30 09:19:13
【内容提要】:党校教师、群文、政工、律师、科学传播、药学(非临床)等系列(专业),今年为过渡期

发布时间:2024-07-30 09:17:00
【内容提要】: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外,申报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参评

发布时间:2024-07-30 09:12:26
【内容提要】:因故未及时参加学习的,可顺延至下一年度补学,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

发布时间:2024-07-30 09:10:03
【内容提要】: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参加2024年继续教育培训,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发布时间:2024-07-30 09:01:07
【内容提要】:卫生健康、会计、审计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按行业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在行业主管的相关继续教育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