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要求,广东省地质局制定了《2023年广东省地质勘查行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2023年广东省地质勘查行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地质勘查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创业能力,不断提升技术人员素质,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地质勘查行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一)城市地质安全研究与地下感知体系建设
(二)三维地质模型构建方法
(三)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
(四)稀土资源现状及离子吸附型稀土矿勘查
(五)1:5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设计书编制方法及案例解析
(六)广东省矿山生态修复发展与实践
(七)“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技术
(八)广东省重点镇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项目工作问题及思考
(九)创建国家公园体制,发挥全方位地质支撑
(十)岩溶地质调查评价
(十一)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与实践;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技术及工作方法
(十二)地质灾害1:10000风险调查与评价实操讲解
(十三)粤北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实践
(十四)发展绿色核能,聚力“两山、双碳”
(十五)便携钻探设备与工艺
(十六)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
(十七)危险废物鉴别技术与案例分析
(十八)岩土工程土工试验方法与原位测试方法及常见问题分析处理
(十九)翡翠ABC货的鉴别特征与国内外翡翠批发市场现状
(二十)场地调查-土壤检测关键技术应用
(二十一)铜矿石选矿工艺概述
二、学时要求
根据《条例》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25号)和省委《2019-2023年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粤发[2019]16号),从2021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
三、学习形式
根据《条例》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文)要求,地质勘查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施教机构组织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学习。
四、有关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要求参加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并及时上传相关学习证明材料。
2.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3.施教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按照确定的科目和课程编制教学计划并组织教学,突出地质勘查专业能力培训。保证教学质量。
4.施教机构开展专业科目面授培训的,应于开班前30日内在“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填报办班计划,办班计划由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