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素质建设,进一步夯实新闻出版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基础,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行业发展实际,现制定并发布2026年广东省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内容包括专业必修科目和其他专业科目,其中专业必修科目分为综合科目和专业科目。
(一)综合科目
科目名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
培训对象: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
培训目的: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深刻把握全会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自觉把全会精神融入新闻出版工作各环节,切实担负起新时代的文化使命,为推动广东新闻出版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专业科目
1.新闻专业
科目名称:新闻舆论高质量发展专题
培训目的:聚焦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新闻舆论工作队伍的目标,科学设置课程,引导专业技术人员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趋势,认真学习掌握全媒体时代新闻传播规律、新技术、新应用,为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2.出版专业
科目名称:出版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
培训目的: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出版观,紧扣文化强国战略目标和“十五五”出版工作重要任务,做优做强党的创新理论出版宣传,聚焦内容精品生产、融合出版发展、编校质量提升、版权运营保护、人工智能赋能、数字化转型应用等重点内容开展学习培训,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专业素养、增强实干本领,为推动文化繁荣,助力文化强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专业必修科目由培训单位编写并提供相关培训资料。
其他专业科目的学习,各单位及个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掌握落实。
二、学时要求
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专业必修科目不少于42学时。
三、学习形式
专业科目由各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组织开展培训。有条件的用人单位经同级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同意,可自主组织开展培训或委托施教机构开展培训。培训可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线下课程不少于20学时。
四、相关要求
全省各新闻出版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做好工作安排,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益。各级新闻出版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要主动适应改革发展要求,健全充实教学内容,加强教学条件和师资队伍建设,周密组织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