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6年广东省石油和化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广东省石油化工企事业单位、职称申报专技人员: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石油和化工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省人社厅有关工作意见,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发布2026年广东省石油和化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根据石油和化工专业技术领域的实际情况,今年石油和化工专业科目的培训主题为30项,具体科目课程名称(见附件)。
二、学时要求
根据省人社厅有关规定,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应当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职称申报材料需要提供申报当年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
三、学习形式
(一)公需科目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政组织根据每年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选择确定若干科目,制定学习指南,开发网络课件,
公布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继 续 教 育 管 理 系 统 ”( 网 址 :https://ggfw.hrss.gd. gov. cn/jxjy/home)),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登陆免费学习。学习任务完成后,由“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自动登记公需科目学时。2026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截止时间以省人社厅公布通知为准,逾期不提供补学服务。
(二)专业科目是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技术、信息,以及行业内不同类别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知识。专业科目采用面授和远程教育学习两种形式进行学习。申报人员原则上在我们公布的专业科目对口学习。专业系列:工程技术(化工工程)。
(三)个人选修科目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所在岗位工作任务必须具备的理论、技术,以及个人职业发展所需的各项知识。个人选修科目学时由专业技术人员在“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填报,用人单位审核认定。
四、有关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经费和时间,并及时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工作。
(二)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主动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并及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完成注册登记和学时申报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时完成年度学习计划,继续教育年度学习截止时间按照省人社厅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条件的用人单位经本辖区专业行业协会同意,可自主组织开展石油和化工行业培训或委托施教机构开展培训,有关申报条件及审核要求按照粤人社规(2023)19号文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