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南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 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23〕19 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专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根据经济专业领域的实际情况,今年经济专业科目的培训主要围绕经济领域各专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人工智能赋能高质量发展等内容开展。
二、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课科目不少于18学时。按天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可按每天8学时计算;不足一天的,按每45分钟相当于1学时的实际时间计算。
三、学习渠道
(一)公需科目
请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jxjy/home)进行学习。
(二)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
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自主组织开展培训。
四、其他要求
(一)用人单位应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时间,并及时做好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工作。
(二)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主动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并及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完成注册登记和学时申报。继续教育证书须在2027年4月30日前完成打印。
广东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