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广东省药学(中药、制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条例》及《意见》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 2025 年广东省药学(中药、制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按照提升职业能力、服务健康中国原则,围绕促进药学(中药、制药)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能力提升目标,2025 年广东省药学(中药、制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内容确定为“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药学服务专业实践能力”“各类疾病的诊治与预防”“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五大专题,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药师如何开展患者用药教育
2.中药汤剂的煎煮
3.中药材的采收与产地加工
4.“粤八味”的真伪鉴别与应用5.岭南地区清热化痰药的真伪鉴别与应用
6.药代动力学研究的应用
7.中药药代动力学研究进展
8.抗过敏药物使用和禁忌
9.浅谈药物的光敏反应
10.抗菌药物的临床合理应用
11.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合理应用
12.医药流通企业质量管理内审简析
13.药品经营仓储环节质量管理
14.慢性胃炎的中医辨证与用药
15.支气管哮喘的诊治
16.痤疮的药物治疗
17.脑卒中急救措施及 AED 的使用介绍
18.药品经营检查常见问题及分析
19.《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办法》浅析及合规要点分析
20.中药饮片合规经营探讨
21.中药材监管动态及相关政策探析
22.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实践
23.药品生产检验过程数据可靠性检查要点
24.常见中成药的联合用药禁忌
25.止痛药的安全使用药学(中药、制药)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以上内容中自行选择相关课程学习。
二、学时要求
药学(中药、制药)专业技术人员需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42 学时的学习。
三、学习形式
1.可参加由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组织实施的网络远程继续教育。
2.可参加相关施教机构举办的面授培训班。
四、有关要求
(一)根据《条例》规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要切实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统筹使用,确保经费落实。公需科目的学习培训经费由省财政统筹安排解决,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的学习培训经费由用人单位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额度不低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 1.5%。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委托施教机构开展培训的,经费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培训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二)施教机构要结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根据行业特点和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科学规划课程体系,优化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推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意见》相关要求,施教机构开展药学(中药、制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