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08-27 09:52:01
【内容提要】:广东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其中专业科目学习需完成42学时

发布时间:2024-08-27 09:41:31
【内容提要】: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发布时间:2024-08-27 09:38:38
【内容提要】:会计人员2024年度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需科目学习有关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

发布时间:2024-08-27 09:24:59
【内容提要】: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由学员在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

发布时间:2024-08-27 09:22:40
【内容提要】: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

发布时间:2024-08-27 09:19:47
【内容提要】:申报人所在公证机构要切实履行好推荐申报主体责任,加大对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力度,明确审核责任人

发布时间:2024-08-27 09:17:28
【内容提要】:从事农业技术、农业工程和林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