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1-14 14:21:39 阅读量:458
受理时间:即日起,申报人员应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填写信息并提交评审申请,提交申请后,申报人须通过申报系统“网上业务→业务办理跟踪→业务查询”入口,及时主动跟进网上审核进度,确保个人“评审申请”流程在2023年1月31日17:00前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2023年2月8日起至2023年3月1日(节假日除外),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24层02房。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避免纸质材料报送人员扎堆聚集,本次纸质材料报送采用分区域分时段集中报送形式,建议各申报人所在单位指派专人按《各地各单位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表》(附件7)报送材料,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进入国信大厦办公楼请严格遵守防疫相关规定,听从工作人员防疫安排。
报送纸质材料前,申报人须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并提交《广东省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申报信息采集表》。

信息采集表二维码
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必须一致,因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不一致而影响评审结果的,由申报人个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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