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7-28 08:44:25 阅读量:283
职称评审对于想要在水利水电行业中出人头地和谋求更大发展空间的人才来说是不可缺少的一块敲门砖。但职称评审是有一整套相关的评审流程,要想评上工程师职称,你首先得熟悉申报流程才行。
一、评审范围 参评范围为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水利工程的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水利信息化、生产运行、水土保持、农田灌溉等专业的技术人员及水利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评的高技能人才应在水利工程技术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与申报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符合水利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 二、申报条件 (一)岗位管理: 由用人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出具委托评审函,上级人社部门(人事主管部门)批准。未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的,不予受理。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评审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二)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可认定为工程师;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可认定为工程师; (3)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所在单位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 (三)申报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过相关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过相关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报告; (2)作为参与人获得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 (3)作为参与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4)作为参与人承担过科研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作为参与人编制过省级、企业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10)作为参与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1)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主持过小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1.本专业工作年限:一般从毕业参加本专业技术工作起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冠享职称了解到全脱产学习者须将学习时间扣除,后续学历(学位)取得时间须为申报当年7月底之前。 2.申报人员从2017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驻村扶贫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按有关政策落实。 (五)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包含公需科目与专业科目,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 三、水利工程专业划分明细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水资源、水利工程施工与管理、勘察与设计、水土保持、农田水利、水利信息工程。 另外提醒一下大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审验合格是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职(执)业资格注册的重要条件,所以各位在准备职称论文等评审材料时也要关注一下自己的继续教育学时是否达标哦。

暂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