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09 09:28:34 阅读量:548
众所周知,教师职称时打分评选,满分标准是150分,如科研成果、学术水平等都是它的加分项,加分项是根据实际情况打分,然后统计分数晋升职称。
基本任职年限0分,增加1年1分,增加2年2分,增加3年3分,增加4年4分,增加5年6分,增加6年及以上8分。
参加工作时间每满一年计0.25分, 工作年限按整年计算。
本科无学位0分,学士1分,硕士2分,全日制硕士3分,博士6分。
一、科研成果评分标准(满分20分)
1.科研成果奖项
国家级科技成果一等奖、 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0分;
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6分;
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 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3分;
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省教育科学规划成果-等奖10分;
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三等奖、省教育科学规划成果二等奖7分;
市级科技成果一等奖、省教育科学规划成果三等奖5分;
市级科技成果二等奖4分;
市级科技成果三等奖3分。
二、学术水平评分标准
1.学术论文(每篇)(满分15分)
非核心期刊1分(可累计,参评正高级上限5分,其他上限10分),中文核心期刊4分,三大检索收录6分。
2.著作及教材(每部)(满分10分)
普通教材2分,国家级规划教材、省级及以上获奖教材4分,学术专著6分。
3.科研项目(每项)(满分15分)
4.发明专利(每项)(满分5分)
外观设计专利1分,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3分,技术发明专利5分。
讲授课程门数5分,授课课时量加7分。
现职务任职期间,未担任过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工作,分值为0分。担任专、兼辅导员、班导师工作,每工作一年为1分, 4年及以上为5分(评审教授职称不受此条件限制。
(一)个人荣誉(任现职期间)(满分5分)
院(局)级加2分,省市(政府)级加5分。
(二)年度考核(任现职期间)(满分6分)
1年优秀1分,2年优秀加2分,3年优秀加4分,4年及以上加6分。
(三)近2年学评教、教评教考核(满分3分)
学评教,-般(70-79分)加1分, 良好(80-89分)加1.5分, 优秀(90分及以上)加2分。
教评教,- 般(70-79分)加1分, 良好(80-89分)加1.5分, 优秀(90分及以上)加2分。
(四)教学事故
严重教学事故,取消二年评审资格(含当年);
一般教学事故通报批评, 取消当年评审资格;
通报批评,当年评审减2分。
注:教学事故计算时间为:上年职称评审结束之日至当年职称评审开始之日为一年。
一、专业建设
国家级示范(品牌)专业,负责人加8分,成员1加6分,成员2-3加4分,成员4-5加3分。
省级品牌(示范)专业,负责人加4分,成员1加3分,成员2-3加2分,成员4-5加1分。
网络课程,负责人加2分,成员1-2加1分。
软件开发,负责人加2分,成员1-2加1分。
二、团队建设
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6分,成员1加4分,成员2加3分,成员3加2分,成员4-5加1分。
省级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加4分,成员1加3分,成员2-3加2分,成员4-5加1分。
教学名师,国家级加8分,省级加6分,市级加4分,院级加3分。
专业带头人,国家级加8分,省级加6分,市级加4分,院级加3分。
骨干教师,国家级加4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院级加1分。
三、基地建设
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负责人加6分,成员1加4分,成员2-3加3分,成员4-5加2分。
省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负责人加4分,成员1加3分,成员2-3加2分,成员4-5加1分。
四、竞赛获奖
国家级,-等奖第1名加8分,二等奖第2名加6分,三等奖第3-4名加4分。
省级,一等奖第1名加3分,二等奖第2名加2分,三等奖第3名加1分。
市级,-等奖第1名加1分。
院级,一等奖第1名加1分。
注:院级竞赛获奖二等奖0.5分,三等奖0.3分。教学建设成果各单项满分均为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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