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24 09:05:48 阅读量:704
各区县、各相关开区人社部门(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处(职改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西安市文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所有类型单位中从事文物博物工作、符合申报文博系列职称条件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2024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和已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诚信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同时,申报文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等次(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
(二)岗位条件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
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三)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或者具备其他学历,取得助理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4年。
(四)业绩与成果
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文博行业发展现状,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内积累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够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独立开展本专业工作;在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等领域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或者能够较为熟练解决常见的技术问题、取得某些技术成果,或者作为参与人完成一定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或项目,能够独立承担部分工作;具有指导助理馆员开展工作的能力。同时,任助理馆员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经单位认定已通过评审或已结项的能体现本人工作实绩的材料(包括考古发掘与研究、博物馆展陈设计、宣教方案及组织实施效果、文物保管与科技保护研究、文物保护与修复方案及实施、文物保护工程设计和项目实施、文物鉴定与研究、文创产品研发等);
2.获得文博专业业务工作(包括考古发掘与研究、展陈设计、宣传教育、文物保护修复、文物保护工程、文物鉴定、文创研发等)市局级以上行业协会业务奖(排名位于前三名)或省部级以上专业技术荣誉称号等;
3.参与国家级科研课题(已结题)或省部级科研课题(已结题且排名位于前五名),或市局级科研课题(已结题且排名位于前三名);
4.获省部级科研三等奖以上奖项或市局级科研一等奖以上奖项(排名位于前三名);
5.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独立完成至少1篇、文物保护专业论文署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少于1篇),其中在核心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每篇论文应不少于3000字(含图表);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不能作为论文参评使用;
6.正式公开出版的本专业研究专著1部(不少于6万字、含图表)。
对于革命旧址、纪念馆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核心刊物论文数量不做硬性要求,但须在本专业研究方向上有符合申报层次数量要求的论文或专著。
考古发掘报告、文物修复方案、勘探报告、保护规划设计方案、文物绘图和文物摄影作品等成果形式可替代论文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20号))。
承担过已颁布的国家标准编制工作,且排名位于第一名的等同于一作核心刊物,排名位于前三名的等同于核心刊物,排名位于第四、第五名的等同于一般刊物;承担过已颁布的行业标准编制工作,且排名位于第一名的等同于一作核心刊物,排名位于第二名的等同于核心刊物,排名位于第三名的等同于一般刊物。
以上关于文博系列职称评审专业类别、核心期刊目录、不同级别科研课题等相关名词概念说明详见附件1。
(五)继续教育条件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80学时(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具体参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227号)执行,申报时需提交近4年的继续教育学习记录材料,工作年限未满4年的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近三年来被单位通报批评的;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七) 评审政策倾斜
蓝田县、周至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文博馆员评审,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执行。县域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按未政策倾斜的文博馆员评审申报标准申报评审。凡按照倾斜政策申报参评的,所获得的文博馆员任职资格只在本县域内有效。
三、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
参评人员向所属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互联网登录网址为:https://rszwfw.qinyunjiuye.cn:7221/zcsb/),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取得初级职称后获得),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工作单位。
参评人员还需书面填写《文博专业中级任职资格评审考核计分表》(附件2,A3打印,一式8份,表格在西安市文物局官网:http://wwj.xa.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下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后由主管单位一并报送市文物局组织人事处。
(二)单位审核公示
1.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所属区县人事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等材料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
2.各区县、各相关开发区人社部门(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处(职改部门)及市文物局直属各单位登录“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参评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并将结果上传至西安市文博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书面填写《(xx单位)文博专业中级评审申报审核记录汇总表》(附件3)。
各区县、各相关开发区人社部门(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处(职改部门)及市文物局直属各单位审核汇总结束后,须通过系统导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后,生成JPG格式文件,上传至西安市文博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各区县、各相关开发区人社部门(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处(职改部门)还须出具本单位系统委托推荐评审函加盖公章生成JPG格式文件,一并上传至西安市文博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xx单位)文博专业中级评审申报审核记录汇总表》及本单位委托评审函原件交至市文物局组织人事处。
(三)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市文物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有关要求
(一)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参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评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文博系列职称网上评审系统填报说明(附件4)要求制作和上传。
(三)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未脱密材料不予受理认可。
(四)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参评人员申报时间截止2024年10月25日;各区县、各相关开发区人社部门(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处(职改部门)及市文物局直属各单位审核、信息上传时间截止2024年11月6日。
(五)各区县、各相关开发区人社部门(职改部门),市级各单位组织人事处(职改部门)及市文物局直属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市文物局组织人事处,各单位要做好各下属单位及申报人员的政策解答工作。
联系人:张挺 029—86785971
地址:西安市人民政府2号楼86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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