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3 09:47:36 阅读量:541
广东省人力资源专业职称评审对继续教育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时要求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这是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之一。具体学时分配如下:
公需科目:必须完成30学时。公需科目内容涵盖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通识性知识和技能。专业技术人员需从两个专题中选择一个进行学习,这两个专题通常为“新质生产力与高质量发展”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专业科目:必须完成42学时。专业科目是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所在的行业或专业领域设置的,旨在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对于人力资源专业,专业科目可能包括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理论研究、区域协调发展研究、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人力资源管理研究、绩效管理、危机管理、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内容。
选修科目:至少完成18学时。选修科目是供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个人兴趣或工作需要选择的,内容广泛且灵活。
二、学习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包括但不限于:
线上学习:登录济达教育等平台在线学习。
线下学习:参加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组织的培训班、研修班等,或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学时登记与管理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学习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后,需从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记录学习内容的学习证明,该证明需经人社部门审核后,作为评职称时的重要材料。
四、时间规划
专业技术人员应合理规划学习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学时要求。根据相关政策,2024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逾期不提供补学服务。
五、其他要求
激励机制:各有关单位应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建立健全专业科目学习的激励机制。
审核把关:各有关单位负责审核学习证明材料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审核把关,杜绝弄虚作假。
遵守纪律:专业技术人员要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制度规定,确保学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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