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9 10:30:47 阅读量:282
广东省经济专业中旅游经济专业职称评审对继续教育学习方式、学时任务等方面的要求,主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以下是对这些要求的详细归纳:
一、学习方式
旅游经济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继续教育学习,以满足职称评审的要求。主要方式包括:
在线学习: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2024年广东省经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广东经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指定平台为:
公需课学习网站:
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jxjy/)上完成公需科目的学习。
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学习网站:
登录人社厅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站:济达教育网站https://www.jetjy.com/
线下培训:参加由相关机构或单位组织的培训班、研修班或进修班,通过面对面的教学和实践操作提升专业能力。这种方式适合希望获得更直接指导和交流机会的专业技术人员。
自主学习:通过阅读专业书籍、参加行业会议、研讨会等方式进行自主学习。这种方式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较强的自我学习能力和时间管理能力。
二、学时任务
旅游经济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周期内需要完成一定的学时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总学时要求: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这是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之一,专业技术人员需要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足够的学时。
学时分配:
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这部分内容主要涵盖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通识性知识和技能。
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这部分内容根据旅游经济专业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设置,旨在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
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这部分内容广泛且灵活,供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个人兴趣或工作需要选择。
学时计算:按天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可按每天8学时计算;不足一天的,按每45分钟相当于1学时的实际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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