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8 09:06:26 阅读量:449
各镇政府、市直机关、企事业各单位及各会计人员: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海南省2023-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安排,现将我市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在我市工作的会计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琼海户籍或在我市居住的待业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琼海学籍的在校生、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市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上人员统称为会计人员。
我市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报账员(报账会计)属于上述会计人员范围。
会计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或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既从事会计工作又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按照从事会计工作年度和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年度孰早确定继续教育开始年度。
(二)在“海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完成海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审核通过。
二、面授培训班安排
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班相关课程及师资授课由海南省会计学会依据海南省财政厅有关要求进行录班、教学和教务管理。面授班不收取受训学员培训费用,培训期间学员食宿、交通须自理。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0日至9月10日
(二)开班时间另行通知。(三天脱产学习,上午、下午集中上课,结训时线下考核)
(三)报名方式:填写《琼海市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报名表》,发送至教务老师电子邮箱: 2941044284@qq.com(请注明“琼海财会继续教育”)。
(四)培训地点:琼海市财政国库支付局电教室(东风路88号工行大厦八楼)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力。
(二)会计人员选择面授培训的,全程参训完成所报班次的学习课程,结训时参加线下考核并成绩合格,由海南省会计学会统一申报完成学员当年度学时和学分。
(三)会计人员应按要求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未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将无法登记继续教育学分。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事宜咨询电话:琼海市财政局监督评价室:62819299。报名及教务联系方式:0898-66756228(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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