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2 09:11:12 阅读量:649
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各市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2024年全省翻译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工作,根据中国外文局职改办《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外文职改字〔2024〕145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关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决定委托由中国外文局职改办牵头组建的全国翻译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山东省2024年度翻译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工作。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2024年度翻译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工作将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2024年度翻译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我办人事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我办人事处将认真审核所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统一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评审函》,由申报人将材料报送至中国外文局职改办进行评审。
评审结束后,中国外文局将通过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颁发相应级别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三、有关要求
(一)参评人员
符合条件的翻译专业人员。
(二)一级翻译资格(水平)考试成绩
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语种申请一级翻译评审者必须先参加一级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统一确定的合格标准或评委会规定的2024年参评分数线。具体要求以中国外文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外文职改字〔2024〕145号)为准。
(三)继续教育学时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鼓励翻译专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水平。翻译专业人员每年应完成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计算、换算等相关实施细则请关注官方平台继续教育板块。
(四)学历及任职年限
申报译审、一级翻译职称的学历及任职年限以中国外文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外文职改字〔2024〕145号)要求为准。
(五)申报材料要求
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所有材料均采用网上报送。请所有申报人员严格按照外文职改字〔2024〕145号文件的要求报送评审所需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单位要对参评人员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要求申报人员提供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扫描件和电子版材料须刻录到一张光盘上,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请确保所提交的电子材料清晰、可复制。
(二)报送我办人事处审核申报材料的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21日。
(三)未尽事宜按照外文职改字〔2024〕145号执行,相关表格可到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外文局职改办”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清池
邮递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西路28-1号
邮 编:250014
咨询电话:0531—51778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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