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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关于做好2024年度技工院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2 09:06:10 阅读量:253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管技工院校:

 

为提升我省技工院校教师能力素质,促进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省政府令第259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154号)、《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试行)》(赣人社规〔2023〕2号),现就做好2024年度技工院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全省技工院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及技工院校教研机构从事教育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培训。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和申报评定更高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2025年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完成2024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任务。

 

二、学习时间

 

2024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时间自本通知发布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学时要求

 

技工院校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四、学习内容和形式

 

(一)公需科目

 

2024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三个专题。个人登录江西省继续教育信息综合服务平台(https://hr.jxhrss.gov.cn/jxjygl,以下简称“省继续教育平台”),自主选择公需科目网络课程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学满相应学时并经考试合格,系统将自动判定完成2024年公需科目学习任务。

 

(二)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为技工院校教师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以及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多样,包括远程教育、集中面授、企业实践、业绩折算等,具体学习形式、学时计算、学时登记认定见附件。

 

五、学时认定权限

 

省属、市属、县属技工院校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经所在单位认定后,分别由省、设区市、县(市、区)人社部门终审认定。民办技工院校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经所在单位认定后,暂由省人社部门统一终审认定。

 

六、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技工院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引导鼓励广大技工院校教师参加学习,确保继续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单位要不断完善继续教育工作制度,健全继续教育登记、统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制度。加强经费保障,用好职工培训经费,为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不断提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二)提高服务水平。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省继续教育平台,认真做好技工院校教师继续教育的服务工作,规范完成本年度学时填报、审核、监督工作。

 

(三)督促按时完成。各单位要提醒参加学习人员按时完成学时任务。2024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完成2024年度继续教育的应当按相关要求及时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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