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1 10:42:35 阅读量:293
一、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总学时要求:
申报职称评审的国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必须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这一要求旨在确保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持续更新知识,提升专业素养。
学时分类:
通常,继续教育学时会被细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具体要求可能包括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42学时、选修科目18学时。这样的分类有助于专业技术人员全面、均衡地提升自己的能力。
学时减免与特殊情况:
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年龄达到一定标准(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或特定身份转换(如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能会享受学时减免政策。具体规定需参照当地人社部门或相关行业的最新政策文件。
二、学习平台
广东国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指定平台为:
公需课学习网站:
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jxjy/)上完成公需科目的学习。
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学习网站:
登录人社厅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站:济达教育网站https://www.jetjy.com/
学习咨询:
1、公需科目咨询
020-29039548、020-37088269
2、专业科目、选修科目咨询
电话:13600467750(可加微信)
线下学习渠道:
除了线上学习外,专业技术人员还可以选择参加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举办的培训班、研讨会等线下学习活动。这些活动通常由行业专家授课,内容针对性强,能够帮助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了解行业最新动态和技术发展趋势。
三、其他须知
学习进度与学时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在学习过程中应注意跟踪自己的学习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完成学习后,需及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学时申报,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供审核。
学习纪律与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继续教育时,应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制度,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同时,要妥善保管好相关证明材料,以备后续申报职称时使用。
政策变动与通知:
由于政策可能随时变动,专业技术人员应密切关注当地人社部门或相关行业的通知和公告,以了解最新政策动态和学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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