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9 10:29:09 阅读量:257
一、准备材料
申报人需按照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的评审工作通知,准备相应的申报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基础材料、业绩成果及论文论著材料、答辩材料等,具体表格模板可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网址:https://whly.gd.gov.cn)“职称评审”栏目下载。
二、单位审核
材料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合规性、真实有效性、完整性审查。
考核评议:对于申报考核认定的,还需进行考核评议。
内部公示:经审查合格和考核评议通过的人员,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相应表格上加具意见和公章。
三、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一步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材料,原则上以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为单位统一报送(省直单位、非文化和旅游系统单位由所在单位报送),报送时须附上相关报告或函件。
四、职称办受理申报
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评审日常工作部门办公室(简称“职称办”)统一受理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并同步提交纸质材料。
五、审核材料
职称办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通知缴交评审费并安排上会;审核不合格的,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报送部门告知申报人。
六、面试答辩与评审
面试答辩:根据相关规定,申报正高级资格人员、破格申报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的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和程序会在答辩前一周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公告发布,并电话或短信通知申报人。
组织评审:材料审核结束后,职称办组织评审会议,按照规定的评审权限、范围、程序,依据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进行评审。
七、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进行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同步公示。评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相关表格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职称办。
八、审批发证
公示结束后,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省直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的相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发证。委托评审的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退还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批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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