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4 09:48:04 阅读量:317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24年度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鲁农人字〔2024〕57号)转发给你们,请务必仔细阅读省文件及附件内容,并认真做好2024年度农业技术正高级评审材料的审查与报送工作。
注意事项:
1、由各区市安排专人统一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市农研中心人力资源开发科,不受理申报人员个人和所在单位单独报送。系统电子版报送时间:2024年9 月9日—9月11日(纸质版表格2份,只须盖农业局印),逾期不予受理。
2、各区市须提供《2024年度农业技术正高级职称推荐报告》和《申报人员花名册》各1份(原件或PDF扫描件均可);按照《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农法字〔2023〕17号)要求,认真填写《2024年农业技术正高级职称推荐依据情况统计表》(满足省标准中业绩、成果条件的均可填写),逐一说明每位申报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作为《推荐报告》附件一起呈报。
3、《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纸质版申报材料经省高评委办事机构审核通过后,由申报人员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一式5份(A3纸型,原件,必须由系统导出并双面打印),申报人员须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单位意见”“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栏意见、签名、印章、日期等信息须完整齐全。
4、农业系列增设农业机械化、农村合作组织管理、水产专业方向,申报农业技术系列职称,从事以上相关专业但不具备农业技术相应职称,如需申报高一级农业技术职称的,须先改系列(专业)申报同层级农业技术相应职称。
5、基层农业正高级职称证书换发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基层职称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59号)执行。
6、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填报认定。评审材料报送时,提取近5年。(2019年度至2023年度,或2020年度至2024年度)的继续教育数据。
7、报送材料一律不受理各种用稿证明、获奖证明等。报送时,请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一经审核通过,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8、材料及系统上传等其他要求一律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24年度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相关要求准备。
报送地址:烟台市芝罘区环山路58号6楼 人力资源开发科
联系电话:6209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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