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3 09:39:40 阅读量:2005
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计划,决定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部 2024 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24 年度正高级职称评审包括:艺术系列艺术表演专业(含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等方向)、艺术创作专业(含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戏曲、舞台美术、摄影摄像等方向)、艺术管理专业(演出监督)、技术保障专业(舞台技术)、图书资料系列、文物博物系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含艺术研究方向和旅游研究方向)、工程系列古建修缮专业、新闻系列、群众文化专业。
副高级职称评审包括:艺术系列艺术表演专业(含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等方向)、艺术创作专业(含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戏曲、舞台美术、摄影摄像等方向)、艺术管理专业(演出监督)、技术保障专业(舞台技术)、图书资料系列、文物博物系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含艺术研究方向和旅游研究方向)、工程系列(古建修缮专业、工程技术专业)、新闻系列、出版系列、会计系列、群众文化专业。
二、参评范围
参评人员须为各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岗人员。
三、申报条件
(一)学历、年限、研究能力、业绩条件详见附件 1。
(二)外语(古汉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各
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把握。
(三)任职年限计算截至 2024 年 9 月 1 日。
(四)业绩成果完成时间和论文著作发表(出版)时间截止到 2024 年 8 月 31 日。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专业水平、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等情况,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准备相关参评材料。参评材料要求真实完整准确。
(二)基层评议。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基层评议工作。由申报人所在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结合申报人德、能、勤、绩、廉等综合情况,提出评价意见。
(三)单位推荐。
1.制定职称推荐工作方案。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认真制定职称推荐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推荐工作。职称推荐工作方案包括:推荐时间、职称推荐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程序、纪律要求等。艺术系列舞台艺术各专业申报高级职称,一般应由推荐单位举办专业能力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合格者由所在单位发放注明成绩的合格证明。如因特殊情况,专业能力考试与年度业务考核结合进行的,须由各单位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年度业务考核前告知参评人员。
2.成立职称推荐委员会。职称推荐委员会不少于 7 人,一般为单数,并有备选人员。职称推荐委员会成员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不具备条件的,可聘请外单位相关专家参加。职称推荐委员会成员本人或有亲属申报职称者,应当主动回避。
3.材料审核及公示。各单位须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经审核及公示无异议的,方可纳入推荐范围未经单位审核及公示的申报材料,部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4.确定推荐人选。各单位职称推荐委员会根据申报人的德才表现、学术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基层评议及公示等情况,对申报人进行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一次性表决。职称推荐委员会到会委员须达到组成人员三分之二且不低于 7 人方能召开会议,获出席会议表决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二同意的,方可推荐。
拟推荐人选在单位内部公示 5 个工作日后,提交部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在职称推荐和评审工作中,要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科学制定评审(推荐)工作方案。要严格审核申报人员的论文著作、研究成果。坚决杜绝论文论著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学术不端行为。申报人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对于未按申报程序组织推荐、超越职称评审权限、擅自扩大职称评审范围的,部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职称推荐和评审行为不予认可,对评审结果不予备案。
(三)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开辟职称评审
“绿色通道”。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经审核批准予以破格晋升。各单位要从严掌握破格晋升条件,拟申请破格晋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人员提前报人事司同意后,方可提交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
(四)艺术系列舞台艺术各专业中级以下(含中级)职称评审一般采取以考代评方式进行,考试由具备评审权限的单位自行举办。
(五)部直属单位委托外单位评审的,须履行申报、评议、公示、职称推荐委员会推荐等程序后,在受委托单位申报截止时间 10 个工作日前向人事司提交申请,经人事司审核批准后统一开具委托评审函,评审材料按受委托单位的要求执行。部直属单位间仅限于中级职称委托评审,由受委托单位在职称评审(推荐)
工作报告中注明,报人事司备案。
(六)除部直属单位外,其他单位委托我部评审高级职称的,需由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职称评审委托函。艺术系列、图书资料系列、文物博物系列、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艺术研究和旅游研究方向)、群众文化专业可接受委托评审。以上系列、专业的委托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在《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中已备案的不接受委托。
六、时间安排
(一)请各单位于 8 月 30 日前,将本单位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方案、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职称推荐委员会名单报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备案。艺术系列舞台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方案及结果应一并报送。
(二)各单位申请破格晋升人员,须在 8 月 26 日前,以本单位名义向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报送关于申请破格的正式文件及相关材料。
(三)各单位须于 9 月 30 日前将评审(推荐)情况报人事司备案,备案材料包括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报告、表决票票样、会议记录(出席评委、评审对象、评议意见、投票结果等)、评审(推荐)结果、公示情况等。有评审权限单位评审通过的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结果,须于 9 月 30 日前报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备案。
(四)部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开展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时间进度开展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七、材料要求
(一)单位申报材料包括:
1.职称推荐工作报告。须列明申报各专业各级别职称的人员数量、人员名单,具有明确的推荐意见。
2.《推荐评审职称专业人员一览表》。按参评专业分别填写,每个专业 1 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推荐评审职称人员研究成果一览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4.《2024 年参评职称人员近三年考核情况一览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个人申报材料分为A类、B类,须将打印好的袋内材料
清单(包括参评人员姓名、单位、专业、拟评职称等,并注明是否破格或转评)粘贴在材料袋封面。其中:
A类:(1 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原始材料)请将加盖公章的A类正式材料扫描为PDF文件,该PDF文件以参评人员姓名命名,以光盘形式报送,内容须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1.《职称评审推荐表》(须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请严格对照申报系列专业,使用本年度新版《职称评审推荐表》填写,旧版表格一律不予受理。
2.业务自传(1500—3000 字)。
3.开展专业考试的艺术专业人员须提供注明成绩的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合格证明。
4.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
7.申请破格晋升的,须填报《破格晋升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两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表》。主要针对参评人员工作业绩、学术成果出具意见。申报正高级职称的,出具意见的专家须具有正高级职称(请附上出具意见专家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B类: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 2 份,不得复印,须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2.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的专著(最多 3 部)、公开发表的论文(含替代性研究成果,最多 6 篇)。若报送的专著或论文为复印件,须复印专著或发表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和相关内容。
凡与他人合著的著作,须由出版单位提供参评人所著部分及字数的证明(证明须加盖出版单位印章);或由合著人出具关于参评人所著部分及字数的证明(证明须加盖合著人所在单位印章),如合著人为自由职业者,证明须由合著人签字。以笔名发表的论文、著作,须由出版单位提供笔名证明。
3.以替代性研究成果报送的,须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就其成果的结项、实施、验证及取得效益情况进行鉴定并加盖公章,两位正高级职称专家就其理论水平、应用价值、指导意义等出具推荐意见并签字。替代性研究成果须单独装订,内含上述意见页并附加封面,在封面标注所属分类。
4.参评人须指定 1 部代表性研究成果,供部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鉴定。同时准确填写《研究成果代表作专家鉴定意见表》,并在签名栏内签名,以供评审专家填写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栏保持空白,由评审专家填写)。
5.从事艺术表演、美术创作、舞美设计、舞台技术、摄影摄像等专业的参评人员均须提交个人代表作,可一并提供相关音像制品(音像制品的时间长度不超过 5 分钟)。
(三)本通知有关附件材料和申报表格在文化和旅游部门户网站(http://www.mct.gov.cn)首页“信息发布”栏目中,点击“工作信息”一栏中下载。所有评审材料均须如实填写,完整规范,不得漏项。复印材料一律用A4 纸。评审材料不再退还,请自留底稿。
(四)材料申报时间为 8 月 31 日至 9 月 30 日,逾期不予受理。
八、报送方式
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 15 号
邮编:100013
电话:010-64294568-8140、8074,6429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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