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2 09:29:45 阅读量:235
各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在职称评审中破“四唯”强化实干实力实绩评价的实施意见》(湘人社规〔2024〕23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潭人社函〔2024〕3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湘潭市生态绿色食品及槟榔制品产业链中级及以下职称专场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范围。本次评审为生态绿色食品及槟榔制品产业链专场专场评审,评审专业包括:食品行业及湘莲、槟榔等地方特色产品企业工程系列相关专业。
二、评审对象。湘潭市生态绿色食品及槟榔制品产业链上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恪守科研诚信,申报前连续累计所需资历年限的年度考核须达合格以上。
(一)学历和资历要求
申报工程师职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及以上;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及以上;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及以上;
5.民营企业专技人才未及时参加初级职称评审,但成绩突出、贡献较大,表现良好,根据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在满足相应晋升要求的基础上,经民营企业考核推荐,对比同类专业技术人员正常申报年限超出2年,可直接申报参评,具体如下:
(1)具备双学士学位,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6年及以上;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7年及以上;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
备注:符合第5项的参评人员需提供相应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和业绩材料。
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本科毕业或获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
3.大专毕业担任技术员职务满2年;
4.中专、中职毕业担任技术员职务满4年。
(二)其它说明
1.任职年限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
2.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身体健康,个人自愿,申报参评职称可放宽至65周岁(时间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民营企业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参评职称,且不与原单位相关待遇挂钩。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队转业进入民营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首次申报参评职称,不受资历、台阶限制,根据其工作年限比照申报,在原单位取得的工作业绩、成果等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3.跨系列申报条件: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发生变化的,需在新岗位工作满1年并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跨系列转评工程系列同级职称,并按本办法要求予以申报。
4.因涉嫌经济或其它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刑事处罚期间的,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等处分的,涉及职称申报晋升的,执行相关规定。
(三)外语、计算机水平和继续教育要求
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继续教育情况不作为申报中级职称的必备条件,但在量化评审环节中作为评审指标,予以相应得分。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
全市生态绿色食品及槟榔制品产业链上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资格审查材料线上线下均需提交,网上提交时须按照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业绩评审材料只线下提交,无需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审核途径如下:
1.申报人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服务大厅个人网厅,使用智慧人社APP、智慧人社公众号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陆,选择“首页-人事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审-职称申报”;或登陆智慧人社APP,选择“人事人才-职称申报”进行申报。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
2.用人单位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服务大厅单位网厅,使用智慧人社APP、CA电子证书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陆,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3.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使用电子社保卡扫码登陆人社一体化业务经办平台,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完成资料复核、方案呈报、结果备案等工作。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材料报送时间:纸质参评材料(含资格审查材料和业绩评审材料)集中收取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30日。参评人员线上申报、用人单位初审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线上审查时间为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13日。
报送地址:湘潭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楼219办公室)。
联系人:石伟;联系电话:0731-57884924。
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有效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4年度有效参评材料。
五、资格审查程序
(一)个人自审
参评人员须诚信申报参评职称,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确保完全符合申报参评条件,申报人需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个人承诺”栏内亲笔签名确认、留手印。
(二)单位初审
1.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材料认真审核,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查询认证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检索核实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证明确认任职年限。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须在《评审表》中《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实名签字(加盖单位印章),严把材料初审关。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及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学历、资历、成果、论文、服务基层、工作业绩、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评审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
3.单位公示结束后,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在《评审表》“用人单位测评、公示结果,初审及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相关结果及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已备案的取消备案。
(三)形式审查
在形式审查时,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补齐补正全部内容。经办人和负责人须在《评审表》“主管部门或市州形式审查及呈报意见”栏内注明审查结果、签名,并加盖公章。形式审查时须重点核查公示情况,并建立诚信档案记录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列入个人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点参考依据。
(四)资格复核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复核。材料复核须对申报人材料的完整性、真伪、是否符合相关参评条件负责,合格者进入评委会评审环节,不合格者终止当年度的评审。
(五)资格复审
由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评议评审环节,不合格者可在投票环节直接予以不通过。
六、收费标准
职称评审收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284号)的要求执行,中级职称(工程师)评审费为200元,初级职称(含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评审费为100元。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材料准备和顺序要求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或大学专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直接认定助理工程师,提交《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供认定人员的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年度考核登记表、聘用合同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另附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单位及本人姓名),可直接认定为助理工程师。认定助理工程师的所有资格审查材料都需要在线上上传(操作指南详见附件9),纸质材料单位统一装袋提交。
硕士研究生毕业,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减1年),可申请认定为工程师。由市职改办进行认定,具体相关事项请咨询市职改办(0731-58524342)。
除以上情况外,符合基本申报条件,一律需要参加评审会进行评审,并按以下顺序准备参评材料,其中资格审查材料除了胶装入册外还需要在线上系统进行提交(操作指南详见附件9):
1.《 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附件1),一式2份不装订,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单位及本人姓名)单位统一装袋单独提交;
2.职称申报材料封面(附件3);
3.资格评审材料目录(附件4);
4.资格审查材料①: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等相关佐证材料(部队学历附上转业审批表,党校学历附上党校网站查询截图);
5.资格审查材料②:任现职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助理工程师的不需要提供);
6.资格审查材料③:规定最低年限内连续任现职的聘任书复印件(最近四年及以上,申报助理工程师的不提供);
7.资格审查材料④:劳动关系佐证材料(申报人员现工作单位与参保单位一致的不须提供,申报人员现工作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须提供合理性说明书面材料及佐证,并提交6个月及上现工作单位按月发放工资银行流水记录或有本人签字的工资表,方可受理其职称申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部队转业干部进入民营企业工作的专技人员享受专项政策者需提供所需工作年限相应的聘用合同复印件、部队转业安置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8.资格审查材料⑤:规定最低年限内(最近四年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附件5);
9.资格审查材料⑥:《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附件6);
10.《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附件7);
11.本人撰写的、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技术工作述职报告(一式3份,装订1份,另备2份);
12.任现职以来业绩、奖励(荣誉)证书等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复印件;
13.任现职以来的专著、论文复印件;
1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复印件;
15.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计算机水平证书复印件。(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视同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水平,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详见附件8);
1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17.其它材料。
注意:第1项不装订,第2到17项按顺序胶装成册;第13、14、15项为非必备项,没有可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①-⑥必须上传至线上系统。
第11项为重要评分项,请申报人认真撰写。
(二)填报注意事项
1.个人进行线上系统填写时需保证信息的准确性,电子证书按照线上系统中个人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制证并上传职称评审结果,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申报材料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凡签名处必须本人规范亲笔签名(不得代签),工作单位应明确到申报人所在的具体单位。
3.所有申报材料应统一装入呈报材料档案袋内,在档案袋的正面粘贴职称申报材料封面(附件3),写明申报人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及申报何职称、申报何系列、申报何分支专业,注意申报系列和分支专业必须与申报系统内申报的专业一致。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不予接收。
4.申报材料按顺序(第1项除外)要求胶装成册。为确保申报推荐材料完整规范有序,所有评审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予受理。请各单位在职称申报、推荐过程中严格把关。
5.参评人员花名册由系统内导出,线下提交材料前必须在线上完成个人申报和单位线上审核上报,线上申报流程详见附件9。纸质版经单位盖章后交县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电子版以“某某单位+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申报人数”命名发送至邮箱zq147128@163.com。
八、相关要求
(一)诚信参评
职称申报参评实行告知承诺制、追溯追责复核制。申报参评人员需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报的资料承诺真实、准确、有效,所有信息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学术成果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据此获得的后续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按相关要求记入诚信档案。
(二)审核要求
用人单位或负责推荐申报的单位(组织)应对申报参评材料进行审核,要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分工、具体到人,认真填写《真实性审核责任卡》并签署意见。同时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三)公示要求
申报人员均须在单位(组织)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历、资历、工作业绩、成果、论文、服务基层、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备案。
(三)责任追究
职称评审过程中有关违纪违规行为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处理。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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