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8 09:46:03 阅读量:198
各镇,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8〕13号)《中共内江市委办公室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内江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委办〔2018〕46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度资中县群众文化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申报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全县从事群众文化领域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内江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内江市群众文化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内文广旅发〔2023〕36号)规定的条件开展。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逐级审查、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复核受理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www.sc.hrss.gov.cn:8081/zcpsqd/home),操作手册在该页面下载,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
(二)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
(三)逐级审查。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
(四)资料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五)评审。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组织相应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开展评审工作。
(六)审查确认、公示、发文。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印发通知。
(七)资料领取。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下发1个月内,到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要求装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
包括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培训经历、工作经历、任职后工作业绩、学术论文、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单位公示考核、个人思想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及相关附件等。申报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扫描(PDF格式)上传“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如不是原件扫描的,须由推荐单位审核签署意见,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以及审核人姓名、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善、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申报材料种类和数量如下:
1.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及学信网查验结果。
3.现职称取得资格文件或证书扫描件和聘任文件。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无须提供。
4.继续教育扫描件。按照学历资历条件年限要求提供《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证明,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
5.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扫描件。个人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要求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本人签字并盖手印。
6.年度考核情况扫描件。按照学历资历条件年限要求提供相应年度考核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
7.任现职后的工作业绩材料扫描件。对应评审基本条件要求逐项准备好相应工作业绩材料,业绩佐证材料要精准、简洁、逻辑关系清楚。
8.学术成果(含论文、著作、作品集等)扫描件。按封面(含版权页)、目录、内容三个方面分别进行原件扫描。著作、作品集等内容较多的,重点扫描体现专业水平的内容摘要、核心章节等。
9.单位推荐材料扫描件。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等,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对应符合的具体申报条件,各单位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任职期满考核情况,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10.公示情况扫描件。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业绩贡献进行公示,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及“基层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注明公示情况及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分别提供单位公示内容、单位公示结果。
(二)纸质材料
1.《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由申报系统生成打印,不得人为改动或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封面注明申报系列(专业)、申报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拟评职务等信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在该表“填表说明”页和“基本情况”页之间将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和学信网查验结果、现任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依次胶订成册。
2.相关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原则上每人一袋,并在材料袋的封面上附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含申报专业,其中专业的还须注明学科分类;申报人员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和拟评职务。)
3.纸质材料一般经网上审查通过后,再由申报人员从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生成打印装订并送审逐级签署意见。纸质材料均须由推荐单位加盖鲜章和骑缝章。
(三)装订要求
原则上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用白色封面胶装成册。《申报材料》装订时侧面(书脊)注明申报类别、申报人员姓名、申报专业。
五、申报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9月14日,逾期不得补报。
(二)逐级审查截止时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12:00。申报人员在申报时,可同时进行逐级审查,审查期间可返回修改和补充材料。
(三)现场收件时间安排。各单位请根据以下安排,于2024年9月25日至9月26日报送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中初级职称申报基本情况一览表》到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事办公室304室,逾期不再受理,请予支持。
六、答辩
(一)答辩要求及对象。职称评审委员会认为应当进行答辩人员,须进行答辩的。
(二)答辩内容。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申报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应参加答辩而未答辩或答辩不合格者,均不得进入评审程序。
七、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40元,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00元。
八、申报工作咨询人员及电话
王 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610906
罗斐文(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5106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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