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5 10:26:02 阅读量:240
一、继续教育的必要性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是注册建造师证书延续注册的必要条件,也是提升个人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重要途径。
二、继续教育的要求
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
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注册建造师职业道德和诚信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新理论等必修课,以及根据二级建造师需要补充的专业课。
三、继续教育的报名与参加
报名方式:
考生可以通过广东省建设工程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具体网址可能随官方变动,请以官方发布为准)或相关报名渠道进行网上报名。
参加方式:
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络教育或面授课程。网络教育是一种便捷、灵活的学习方式,持证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学习。
面授课程则需要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培训班学习。
考试与合格证明:
培训结束后,考生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理论考试和实务考核。
达到及格分数线的考生将取得培训合格证明,这是参加继续教育并合格的重要证明文件。
四、继续教育后的证书更新
继续教育课程学完相应的学时后,注册中心后台会审核学时,并将学时直接录入到注册系统。因审核时间大约需要15个工作日,加上学时学习处理时间,周期比较长,建议建造师们提前安排好继续教育。
五、注意事项
考生需留意自己证书的有效期时间,在有效期前90天内报名继续教育。
如证书已过期,需尽快报名继续教育并办理延续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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