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2 15:16:51 阅读量:434
广东省财政税收专业技术人员评选职称的过程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继续教育要求、业绩材料准备等。以下是对这些要求的详细解答:
一、评选职称的基本条件
1. 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
助理财政与税收职称(如助理经济师):
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再从事财政与税收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本科学历:从事财政与税收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博士学位:从事财政与税收专业技术工作在职在岗满6个月。
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财政与税收职称后,从事财政与税收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财政与税收职称后,从事财政与税收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财政与税收职称后,从事财政与税收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取得助理财政与税收职称后,从事财政与税收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中级和高级财政与税收职称:
本科学历及以上:取得中级财政与税收职称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博士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部分专业需取得中级财政与税收职称后,从事工作满2年及以上。
2. 业绩材料
评审财政与税收职称的业绩材料通常需要包括与财政与税收相关的项目合同、项目报告、财务分析报告、税收筹划方案、客户反馈等。这些材料应详细列出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以展示申报人在财政与税收领域的工作能力和项目经历。
3. 论文要求
对于中级和高级财政与税收职称,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论文发表要求。具体要求可能因职称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需要在专业刊物(如CN或ISSN刊物)上发表与财政与税收相关的学术论文。例如,高级经济师评审可能要求申报人在专业刊物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
二、继续教育的要求
广东省对职称评审有继续教育的要求,财政与税收专业技术人员需要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职称评审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包括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42学时和选修科目18学时。
学习内容:
公需科目:包括新质生产力与高质量发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内容。
专业科目:包括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新理论、技术、信息,以及行业内不同类别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知识。
选修科目:根据个人兴趣和需求选择。
学习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进修班,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或接受远程教育等方式完成继续教育学时。
学习平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需要登录人社厅指定的学习平台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如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jxjy/)和济达教育网站(https://www.jetjy.com/)。
三、注意事项
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申报人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将取消评审资格。
申报人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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