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31 11:24:41 阅读量:605
一、职称评审流程
了解评审范围与要求: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通知(如人函〔2024〕119号),了解本年度职称评审的具体范围,包括正高级职称和副高级职称的艺术系列艺术表演专业(含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等方向)、艺术创作专业等。
准备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准备详细的申报材料,包括《职称评审推荐表》、业务自传、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合格证明(如适用)、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申报正高级职称的,还需提供两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单位审核与推荐:
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经审核及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职称推荐委员会进行审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
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或相关评审机构。
评审与公示:
评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评审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继续教育学习
学习内容与方式
学习内容:
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包括专业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具体学习内容可根据广东省发布的《文化艺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等文件确定,涵盖戏剧人物与塑造、影视表演的语言与技巧、舞台灯光的技巧与运用等多个方面。
学习方式:
线上学习:通过登录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站(如济达教育:https://www.jetjy.com/等),选择符合自己专业领域的课程进行学习。
线下培训:参加由相关部门或组织举办的培训班、研修班或进修班,通过系统学习提升专业水平。
自主学习:通过阅读专业书籍、期刊论文等方式进行自主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学时要求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
学时计算方式:按天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可按每天8学时计算;不足一天的,按每45分钟相当于1学时的实际时间计算。
学习证明
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后,需从学习平台或培训机构获取学习证明。这些学习证明将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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