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29 11:00:15 阅读量:227
广东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条件和对继续教育的要求可以归纳如下:
一、职称评审条件
1. 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单位制度。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身心健康,具备从事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工作的身体条件。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委会自主确定。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年限不少于申报职称等级要求的资历年限。
2. 学历资历条件(以助理工程师和工程师为例)
助理工程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工程师:
具备博士学位。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3. 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具体条件因专业方向(生态环境工程、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生态环境监测)而异,但一般要求掌握相应的基本理论方法,并具备参与完成相关工作的能力。
4. 业绩成果条件
同样因专业方向而异,但一般要求参与完成一定数量的项目或工作,并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或成果应用等。
二、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广东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需要完成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当年度的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42学时,选修课不少于18学时。
公需科目学习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个人入口)进行线上学习,并完成所选课程中的所有课件学习及课程作业考试及格后,系统自动登记学时。
专业课学习需根据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发布的相关学习指南要求,参加相应专业的培训课程,并在“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申报,由用人单位认定学时。
个人选修科目学习可通过参加用人单位开展的各类培训等方式进行,学习证明需上报到“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由用人单位认定学时。
专业课和选修课学习平台:
登录人社厅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站:济达教育网站https://www.jetjy.com/
需要注意的是,继续教育证书是职称评审的重要材料之一,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需提供与职称申报专业对应且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继续教育证书。因此,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妥善保管好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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