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25 11:54:21 阅读量:1707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继续教育学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得,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方式:
一、官方指定的学习平台
在“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https://jsglpt.gdedu.gov.cn/)的“公需课”模块中上完成公需科目的学习。这是官方的学习渠道,学时记录将直接纳入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专业课和选修课指定平台:
人社厅或其他权威机构可能会指定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站,如济达教育网站https://www.jetjy.com/。这些平台提供丰富的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供高校教师选择学习。
二、参加培训班、研修班、进修班等
线下学习:
高校教师可以参加由各级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各部门、单位、行业有计划、有组织的各种培训、进修等继续教育活动。这些活动经考核、考试合格后,将按课程或内容规定的学时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
线上学习:
随着远程教育的兴起,许多培训班、研修班也提供了线上学习的方式。教师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参加课程学习,完成学习任务后获得相应的学时证明。
三、科研成果折算
论文、论著等:
高校教师从事科研、设计、管理工作的获奖成果或正式发表的论文、出版论著、译著等,均可按照相关规定折算为继续教育学时。具体折算标准可能因地区或单位而异,需参照当地或单位的具体规定执行。
四、单位内部活动
学术报告、专题讲座等:
单位举办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活动,主讲人每次可按所授课时数折算学时,参加人员则按实际听课时数折算。这需要组织单位开具相应的证明作为学时认定的依据。
五、其他途径
参加国家或省组织的高级研修班:
高校教师可以参加国家或省组织的高级研修班,凭结业证书去计算相应学时。
在职学历教育:
在任职年限内参加各种在职学历教育,并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的,可凭其所读院校的考试合格成绩单或证明,依据每门合格课程来折算学时。
注意事项
学时分类:
继续教育学时通常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三类。高校教师需要按照要求分别完成相应类别的学时任务。
学时记录:
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获得的学时,都需要有相应的证明文件或记录作为依据。这些证明文件或记录需要妥善保存,以备职称评审时查验。
提前规划:
由于职称评审的时间安排较为紧凑,高校教师需要提前规划好继续教育学时的获得方式和时间安排,以确保在评审前能够顺利完成所有学时任务。
通过以上多种途径,高校教师可以灵活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获得继续教育学时,为职称评审做好充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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