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23 09:40:18 阅读量:302
为做好2024年度环境工程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市属事业单位按评聘分开的方式开展申报,但原则上近 5年内年度考核至少获得1次优秀等次或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省直部门)表彰表扬,且须参加答辩。
二、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办理相关手续
送审单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结果通知下发2个月内,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下载和打印。
四、其他事项
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法规、纪律和规定。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有效。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已取得初、中、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记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职称申报评审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通过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五、申报受理时间
(一)个人网上申报时间
2024年7月17日9:00—7月31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
(二)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
2024年8月7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三)各主管部门、县(市、区)职改办、党群工作部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8月14日12:00。
(四)纸质材料报送时间
2024年8月7日至8月14日报送地点:绵阳市涪城区玉泉中路10-1号,集中办公区八号楼A区222室。

暂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