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6 09:13:13 阅读量:200
广东社会科学研究员、副研究员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内容通常涵盖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
一、公需科目学习
1. 学习内容
确定为“新质生产力与高质量发展”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与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两个专题。这两个专题均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结合广东省继续教育工作实际确定。
2. 学时要求
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任务按30学时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从两个专题中任意选择1个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为完成当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任务。
3. 学习平台
公需课学习平台:
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jxjy/)上完成公需科目的学习。
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学习平台:
登录人社厅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站:济达教育网站https://www.jetjy.com/
二、专业科目学习
1. 学习方式
专业科目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组织开展培训,学习方式包括线上和线下培训。
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进修班,或者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2. 学习要求
专业科目的学时要求可能会因行业、领域和岗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会根据广东省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具体安排。
3. 用人单位责任
督促用人单位及时认定学时,并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
4. 监管与优化
依托“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学习培训情况的监管。
不断优化继续教育公共服务质量,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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