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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财政与税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条件要求

发布时间:2024-07-11 10:59:09 阅读量:252


广东财政与税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要求主要包括学历和工作年限、论文要求、业绩材料、继续教育以及社保等方面。以下是根据相关权威信息整理的详细要求:

 

一、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

 

助理财政与税收职称(如助理经济师)

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再从事财政与税收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本科学历:从事财政与税收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中级财政与税收职称(如经济师)

 

博士学位:从事财政与税收专业技术工作在职在岗满6个月。

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财政与税收职称后,从事财政与税收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财政与税收职称后,从事财政与税收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财政与税收职称后,从事财政与税收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取得助理财政与税收职称后,从事财政与税收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高级财政与税收职称(如高级经济师)

本科学历及以上:取得中级财政与税收职称后,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博士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部分专业需取得中级财政与税收职称后,从事工作满2年及以上。

 

二、论文要求

 

对于中级和高级财政与税收职称,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论文发表要求。具体要求可能因职称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需要在专业刊物(如CN或ISSN刊物)上发表与财政与税收相关的学术论文。例如,高级经济师评审可能要求申报人在专业刊物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1篇。

 

三、业绩材料要求

 

评审财政与税收职称的业绩材料通常需要包括与财政与税收相关的项目合同、项目报告、财务分析报告、税收筹划方案、客户反馈等。这些材料应详细列出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以展示申报人在财政与税收领域的工作能力和项目经历。

 

四、继续教育要求

 

广东省对职称评审有继续教育的要求,财政与税收专业技术人员需要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职称评审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一般要求每年度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分别是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一定要到人社厅指定的学习平台,否则学时将无法申报。

 

公需课指定学习平台:

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jxjy/)上完成公需科目的学习。

 

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指定学习平台:

登录人社厅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站:济达教育网站https://www.jetjy.com/

 

五、社保要求

 

广东省职称评审要求申报人提供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记录,且社保不能中断。这是为了确认申报人确实在相关单位从事财政与税收工作,并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条件。

 

六、其他要求

 

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申报人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将取消评审资格。

申报人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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