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1 10:02:15 阅读量:968
一、培训对象
全省工程系列集成电路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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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课程 |
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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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模拟与数模混合集成电路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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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继电保护电路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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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直流电路及应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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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交流电路及应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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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集成MEMS传感系统设计和应用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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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微电极阵列及应用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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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半导体器件物理与工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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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微电子与微光刻技术 |
16 |
三、学时要求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省委《2019—2023年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粤发〔2019〕16号),从2021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按天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可按每天8学时计算;不足一天的,按每45分钟相当于1学时的实际时间计算。已实行学分制的行业部门,按1学时相当于1学分计算。
四、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班将以网络学习方式开展,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请学员及时完成学习任务。 完成规定课程学时并考核成绩合格者,可获得记录继续教育学习内容的学习证明。培训学时可记入省、市级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及选修科目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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