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0 09:15:37 阅读量:2362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轻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要求,结合本专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2024年我省轻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根据轻工业发展规划(2021-2025),具体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学习轻工行业基础知识、知识产权、创新知识、项目管理等基础与前沿理论,以及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鉴定。
2.重点讲授发展轻工新质生产力,优化科技创新生态体系、夯实科技关键技术基础、升级创新产品制造工程、品牌培育工程、数字化发展推进工程和绿色低碳技术发展工程。
3.系统学习轻工标准体系建设、国家标准制修订,优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供给等课题内容。
二、学时要求
根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省委《2019-2023年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粤发(2019)16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 42 学时;选修科目不少于18 学时。
三、学习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可通过面授和远程教育学习两种形式:面授由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适时举办培训班。
四、其他要求
(一)施教机构要按计划及时举办专业科目培训班,选择高水平的讲师,高质量完成面授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学习情况登记。
(二)用人单位应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时间,并及时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主动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并及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完成注册登记和学时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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