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5 16:02:57 阅读量:377
在基本条件方面,中小学教师需满足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继续教育、身心健康等条件。
其中,在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
年度考核合格次数不少于学历、资历条件规定的任教年数,且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2年内没有出现以下情形:因工作失职而引发事故造成损失;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其他侵害学生或家长利益的行为;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材料和剽窃、抄袭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或违反学术规范等情况。
未受到影响参加职称评定的处理或处分,或受到的处理或处分影响期满、不影响参加职称评定的。
此外,在计算机应用能力方面明确不做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确需评价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在职称申报推荐环节增加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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