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07 14:55:41 阅读量:217
广东2024年建筑工程继续教育过程形式按照线上、线下符合规定的继续教育,以培训、学术讲座、远程教育、等等相关。具体如下:
一、学习形式
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施教机构。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1.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2.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3.参加远程教育;
4.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谈等活动;
5.符合规定的其他继续教育方式。
(三)学时登记: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地载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jxjy/)。登记工作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通过管理系统进行登记,或由该系统自动记录。
二、学时要求和学习形式
学时要求根据人社部令第25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2023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42学时。
三、有关要求
继续教育是提升本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重要条件。专业科目学习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参加培训,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并学用结合,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和水平。施教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按照学习指南编制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保证教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并按照粤人社规〔2018〕11号文有关规定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培训经费。
四、学习指导
人社厅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站:
济达教育:https://www.jetjy.com/
专业科目、选修科目咨询
电话:13600467750(可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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