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06 10:38:22 阅读量:350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统计专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统计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 、学习内容
(一)专业基础理论:数字经济背景下数据资产价值测度;面板数据统计建模方法及实证应用;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预测理论与应用:基于CCE模型方法。
(二)统计分析方法:数字经济产业分类、统计核算及监测评价分析研究;研发支出资本化核算方法研究;高质量就业界定,指标体系建设与评价方法研究。
(三)统计工作实务:时间序列趋势外推预测法;时间序列模型检验相关方法研究及应用;工业革命和广东历史演进视角下的广东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路径统计分析。
(四)前沿专题:统计学若干前沿问题。
二、学时要求
专业基础理论12学时,统计分析方法12学时,统计工作实务12学时,前沿专题6学时。
三、学习形式
统计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采取集中培训学习形式,具体培训工作由中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
招生网址:https://sce.sysu.edu.cn/
咨询电话:020-84112109
四、有关要求
我省统计专业已取得中级以上统计师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适用此学习指南。其他级别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参照相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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