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2 09:24:33 阅读量:542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21〕334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办建设〔2022〕78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实施我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通知》(粤建标函〔2020〕35号)等规定,我会决定开展2024年广东省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广东省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的继续教育培训以网络学习方式开展。
二、培训对象
(一)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
(二)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的初始注册申请人员,且申请初始注册距取得资格证书之日已超出1年期限;
(三)需申请延续注册的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
三、培训时间
从2024年1月18日起,“学习平台”全年开放。
四、学时要求
广东省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继续教育培训共计30个学时。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后,生成的学习证明可作为广东省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初始注册或延续注册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服务热线。
温凤婉 020-38356339
广东省水利学会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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