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09-25 09:23:22
【内容提要】: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

发布时间:2024-09-25 09:21:10
【内容提要】:省直企事业单位、不具备评审条件的市(州)企事业单位以及参加社会化评审的民营企业快递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发布时间:2024-09-25 09:19:05
【内容提要】:在申报前完成2024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程学习和测试,测试通过结果由系统自动获取

发布时间:2024-09-25 09:15:42
【内容提要】: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东西协作援派人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24-09-25 09:11:25
【内容提要】:我市辖区内行政、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

发布时间:2024-09-24 09:25:54
【内容提要】:全省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播音主持或广播电视工程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发布时间:2024-09-24 09:24:21
【内容提要】:各推荐单位、申报人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制度

发布时间:2024-09-24 09:22:30
【内容提要】: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

发布时间:2024-09-24 09:20:23
【内容提要】:非国有职称和社会化职称的衔接。通过非国有等各类非社会化评审途径取得的职称,在申报社会化职称评审时,降一级别使用

发布时间:2024-09-24 09:18:37
【内容提要】: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工艺美术系列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

发布时间:2024-09-24 09:16:41
【内容提要】:由省科协组建的山西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学传播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省科普服务中心作为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具体承办全省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的日常

发布时间:2024-09-24 09:14:47
【内容提要】: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林业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林业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参公人员和离退休人员)